監事之職權如左:一、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。二、稽核本會經費收支,及其他有關財務事項。三、監察本會各項工作執行情形。四、審查理事會處理之會務。五、受理會員或會員代表申請查核本會財務狀況。六、其他依法令或本章程有關之監察事項。七、列席理事會,陳述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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