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事會之職權如左:一、執行會員(代表)大會之決議案。二、擬定工作計畫,編撰工作報告。三、籌措經費及編造預算、決算。四、處理本會會務。五、採行或接納會員之建議。六、處理監事會移付事項。七、處理勞資爭議事項。八、處理會員勞健保爭議事項。九、審查會員入會資格及清查會員會籍。十、選任理事長。十一、處理其他重要事項。十二、其他依法令或本章程規定賦予之職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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